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湖南省发改委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处 湖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2014-11-07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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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

为确保我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顺利迎接国家对我省的年度检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委、省财政厅定于11月下旬起对2014年度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对象为2014年国家下达我省123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完成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各地制定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工程实施、信息报送、现场抽查等5方面34项指标,具体检查指标及评分标准详见《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评价表》(附件1)、《入户现场抽查登记表》(附件2)。重点检查各地重点帮扶、整体推进政策落实情况。同时,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全省为民办实事考核数据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湘统〔2014〕33号)要求,会同统计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数据评估认定。

二、检查方式

检查验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验收自查阶段。各地原则上应于11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12月5日前,各市州危改办开展检查,并以正式文件将本地区2014年度检查总结、各县市区2014年度总结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评价表,2015年申报任务,以及盖好章的“为民办实事考核数据评估认定申报表”和“为民办实事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同时,请各县市区优选近两年来实施情况好、具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项目,将其建设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不少于10张反映各个方面的照片,由市州汇总一并上报我厅。各市州上报项目不少于3个,不设上限。

第二阶段为省级验收阶段。11月下旬起,实施市州间交叉检查。检查组主要由市州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一般由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带队。省三厅委检查人员可随机跟组前往检查,也可单独抽检。检查组全面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供的检查名单对每县不少于15户重点帮扶对象进行入户抽查。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任务较大的地方,还可结合对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具体安排详见附表(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尽快将检查组人员及联系方式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检查组一般不超过4人,交通工具自备。

(二)省级验收各检查组自行与被检查市州协商确定具体日程,原则上应于12月5日之前完成检查,并上报将检查报告等材料。

(三)精心组织,严明纪律,确保检查实效,一切从简。检查小组食宿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

联 系 人:刘婷赋禹  冯祥(省住建厅村镇处)

联系电话:0731—88950048,0731—88950419(传真)

电子邮箱:120547162@qq.com

附件:

1.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评价表.doc

2. 入户现场抽查登记表.doc

3. 2014年度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交叉检查验收安排表.doc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湖南省发改委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处

湖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