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51454/2022-1926363
  • 发布机构: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2022-04-06 12:07:28.0
  • 公开日期:2022-04-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岳阳楼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建方案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2022-04-06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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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关于“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在省、市安委会关于相关专业委员会组建方案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安委会研究,决定组建成立13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一、基本原则

充分发挥区安委会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的作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上下对口管理的原则,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理顺跨行业区域综合协调与监管体制,健全完善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促进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

二、组建方案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  任:亓  磊   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易望高   区政府办副主任

包  勇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岳星   岳阳楼公安分局副局长   

公绪鑫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黄宜彦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成  员:叶青松   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李  勇   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谢  伟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鲁荣贵   岳阳楼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章柒零   区教育局副局长

费新德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解爱心   区民政局副局长

曹  颖   区商务粮食局副局长

胡志彪   区卫健局副局长

邓立志   区科工局副局长

刘  勇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向勇军   区城管局副局长

杨  彬   区发改局副局长

韩  宏   区文旅广体局副局长

谢渊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徐  进   区民宗办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公绪鑫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范围:研究解决消防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亓  磊   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易望高   区政府办副主任

包  勇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  政   区住建局局长

李  宇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成  员:杨  彬   区发改局副局长

邓立志   区科工局副局长

李岳星   岳阳楼公安分局副局长

匡意云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  勇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谢渊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勇   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向勇军   区城管局副局长

胡志彪   区卫健局副局长

曹  颖   区商务粮食局副局长

章柒零   区教育局副局长

谢  伟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韩  宏   区文旅广体局副局长

方荣利   岳阳城陵矶海事处处长

公绪鑫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侯  俊   交警岳阳楼大队大队长

何宏斌   交警城陵矶大队大队长

黄汉武   交警南湖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匡意云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范围: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亓  磊   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易望高   区政府办副主任

包  勇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曙光   区科工局局长

方文归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岳星   岳阳楼公安分局副局长

杨  彬   区发改局副局长

曹  颖   区商务粮食局副局长

谢渊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匡意云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何祖林   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公绪鑫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匡意云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范围:研究解决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四)能源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亓  磊   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易望高   区政府办副主任

周剑锐   区发改局局长

成  员:李岳星   岳阳楼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  勇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  勇   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邵应武   区水利局副局长

杨  彬   区发改局副局长

匡意云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谢渊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向勇军   区城管局副局长

公绪鑫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杨彬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范围:研究解决电力、油气长输管线等能源行业(领域)生产运行过程中(不含建设环节)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五)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邓建华   副区长

副主任:黄  勇   区政府办副主任

毛联新   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向勇军   区城管局副局长

谢渊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勇   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叶青松   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公绪鑫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侯  俊   交警岳阳楼大队大队长

何宏斌   交警城陵矶大队大队长

黄汉武   交警南湖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向勇军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范围:研究解决燃气领域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六)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方腊初   副区长

副主任:杨  勇   区政府办督查室主任

徐演铭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谢渊波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  彬   区发改局副局长

李岳星   岳阳楼公安分局副局长

向勇军   区城管局副局长

李  勇   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匡意云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章柒零   区教育局副局长

胡志彪   区卫健局副局长

邓立志   区科工局副局长

韩  宏   区文旅广体局副局长

公绪鑫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谢渊波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范围:研究解决特种设备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七)商贸流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方腊初   副区长

副主任:杨  勇   区政府办督查室主任

袁潜龙   区商务粮食局局长

成  员:曹  颖   区商务粮食局副局长

李岳星   岳阳楼公安分局副局长

向勇军   区城管局副局长

李  勇   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陶小兵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胡志彪   区卫健局副局长

邓立志   区科工局副局长

杨  彬   区发改局副局长

韩  宏   区文旅广体局副局长

谢渊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公绪鑫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商务粮食局,曹颖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范围:研究解决商贸流通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八)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隋  强   副区长

副主任:彭  魏   区政府办副主任

邱  岗   区教育局局长

李岳星   岳阳楼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李  勇   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解爱心   区民政局副局长

吴德胜   区卫健局副局长

章柒零   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  勇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姚三保   区财政局副局长

欧阳劲锐 区城管局副局长

陶小兵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邵应武   区水利局副局长

汤  振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许五星   区文旅广体局副局长

谢  伟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鲁荣贵   岳阳楼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丁官文   团区委副书记

公绪鑫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苏  华   区妇联副主席

侯  俊   交警岳阳楼大队大队长

何宏斌   交警城陵矶大队大队长

黄汉武   交警南湖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章柒零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范围:研究解决学生、学校、校车行业领域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九)文化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隋  强   副区长

副主任:彭  魏   区政府办副主任

鲁兴旺   区文旅广体局局长

成  员:韩  宏   区文旅广体局副局长

刘  勇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向勇军   区城管局副局长

谢  伟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谢渊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勇   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陶小兵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章柒零   区教育局副局长

邵应武   区水利局副局长

费新德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胡志彪   区卫健局副局长

徐  进   区民宗办副主任

公绪鑫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侯  俊   交警岳阳楼大队大队长

何宏斌   交警城陵矶大队大队长

黄汉武   交警南湖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文旅广体局,韩宏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范围:研究解决文化、旅游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主  任:彭宪会   副区长

副主任:吴飞跃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岳星   岳阳楼公安分局副局长

杨  政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章柒零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  勇   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陶小兵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邓立志   区科工局副局长

韩  宏   区文旅广体局副局长

谢渊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向勇军   区城管局副局长

朱  丹   区司法局副局长

公绪鑫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侯  俊   交警岳阳楼大队大队长

何宏斌   交警城陵矶大队大队长

黄汉武   交警南湖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交警岳阳楼大队,侯俊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范围: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十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彭宪会   副区长

副主任:吴飞跃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杨  政   区住建局局长

方荣利   岳阳城陵矶海事处处长  

成  员:李  勇   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李  干   区护路办主任

刘  勇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谢渊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谢  伟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曹  颖   区商务粮食局副局长

韩  宏   区文旅广体局副局长

向勇军   区城管局副局长

陶小兵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侯  俊   交警岳阳楼大队大队长

何宏斌   交警城陵矶大队大队长

黄汉武   交警南湖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李勇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范围:

1、研究解决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行业领域(不含建设环节)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2、研究解决铁路等行业领域生产运行过程中(不含建设环节)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十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彭宪会   副区长

副主任:吴飞跃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杨  政   区住建局局长   

毛联新   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李  勇   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杨  彬   区发改局副局长

章柒零   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  勇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谢  伟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邵应武   区水利局副局长

叶青松   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谢渊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祖林   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公绪鑫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侯  俊   交警岳阳楼大队大队长

何宏斌   交警城陵矶大队大队长

黄汉武   交警南湖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李勇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范围:研究解决市政和房屋工程建设领域以及能源(火电、水电、风电、油气长输管线)、公路水运、铁路、民用航空、水利、工矿商贸(矿井井下施工除外)、人民防空、农村建房、老旧房屋改造等行业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十三)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张哲君   副区长

副主任:刘  豹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泽峰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谢  伟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邵应武   区水利局副局长

李  勇   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叶青松   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黄汉武   交警南湖大队大队长

何宏斌   交警城陵矶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谢伟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范围:研究解决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根据工作需要,各专业委员会可自行明确若干成员,但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综合部门除本方案中已明确担任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副主任单位或成员单位的以外,原则上不得再纳入作为常设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参加相关会议、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要职责

各专业委员会在区安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本行业(领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本专业委员会工作运行规则并报区安委会备案,明确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本行业(领域)、成员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组织实施、同监督检查。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的创新,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

(四)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本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含涉险事故),按照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赶赴现场,在区安委会统一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等工作。

(六)督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各专业委员会定期向区安委会报告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各专业委员会监管范围以外的行业领域,按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和部门职责监管。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法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因专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划定而发生变化。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