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66/2022-1950347
  • 发布机构: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生成日期:2022-06-14 14:45:28.0
  • 公开日期:2022-06-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岳阳楼区沿江化工生产企业搬迁 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来源: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22-06-14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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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楼区沿江化工生产企业搬迁

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意见征求稿)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岳阳楼区沿江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岳阳楼区沿江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实  施  方  案

 

根据《湖南省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区沿江化工产业污染防治,推进距离洞庭湖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沿洞庭湖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引导化工生产企业搬迁到沿洞庭湖岸线一公里范围外的合规化工园区,坚定不移到2023年底完成搬迁改造任务。

二、工作步骤

(一)开展风险评估。组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本区内沿洞庭湖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开展安全环保风险评估,提出坚决关停类、符合条件鼓励搬迁类、建议保留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

(二)制定工作方案。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本区沿江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进度安排、组织方式、职责分工等。

(三)实施搬迁改造。区直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分步实施、科学有序推进搬迁改造工作。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搬迁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降低搬迁改造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政策支持

(一)落实财政支持政策。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出台的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扶持作用。(牵头单位:区科技工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搬迁改造企业给予信贷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搬迁改造企业改制重组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小微化工生产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

(三)妥善化解各类风险。妥善处理搬迁改造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落实金融机构呆账核销的财税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加大抵债资产处置力度。强化企业法人信用,依法坚决打击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

(四)强化安全环保管理。要督促企业依法开展搬迁改造项目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对正在实施搬迁改造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企业停产前及停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监管,切实做好企业停产后的安全、环保处置,确保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不遗留安全、环保隐患。要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和引导企业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依法及时将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的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和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牵头单位: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楼区沿江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科技工信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民法院、岳阳楼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金融办、区水利局、区税务局、望岳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科技工信局),由区科技工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要做好全区沿江化工生产企业关停搬迁改造的统筹协调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做好沿江化工生产企业关停搬迁改造的职工安置、社会稳定等工作;要与市直有关单位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把握沿江化工生产企业关停搬迁改造政策界限和职责要求,做好安全环保风险评估。

(二)强化部门协作。区科技工信局要履行牵头责任并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搞好统筹协调,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要牵头督促企业依法开展搬迁改造项目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价,对正在实施搬迁改造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企业停产前及停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监管,切实做好企业停产后的安全、环保处置;要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和引导企业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区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把握沿江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政策界限和职责要求,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搬迁改造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定期调度、跟踪分析、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机制。区科技工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沿江化工生产企业关停搬迁改造工作的指导监督、跟踪分析和情况通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