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9-11
  • 索 引 号:346/2019-1613713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 生成日期:2019-05-24 09:01:14.0
  • 公开日期:2019-05-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岳楼政办函〔2019〕9号)
来源:区政府办文秘室 2019-05-2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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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政办函〔2019〕9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学生意外溺水事件将进入易发期,为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岳政办明电〔2018〕10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抓好学生防溺水工作对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失职追责、依法处置”的原则,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防范工作责任体系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村为主、联防联控”防范工作机制。

二、切实落实责任

各街道(乡)要把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作为保障学生安全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联防,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教育部门负责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


各学校做好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落实学生在校期间防溺水工作的监管责任。公安、应急管理、交通、住建、水利、新闻媒体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街道(乡)、区直各有关部门要从防溺水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深入社区及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通过专题会、广播、宣传栏大力开展预防暑期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让学生清楚私自下水玩耍的极端危险性,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各学校通过发《致家长的一封信》、QQ群、微信群以及家访活动,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与防范工作;要开展防溺水“六个一”警示教育活动,即看一次专题教育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堂课、写一篇观后感;要反复教育引导学生做到“七不两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河、池塘、水库、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各学校协同有关部门、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做好学生防溺水等安全监管工作,要强化学生上下学时段管理,落实请假缺勤学生追踪报告、班级安全信息制度,解决学生出校期间监管缺失的问题。要强化家校联动,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沟通联系,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切实负起监护责任。

区新闻中心要督促新闻媒体以及手机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着重宣传学生溺水安全知识和防范措施。

团区委、区妇联要多形式强化学生防溺水宣传,切实加大对留守儿童走访,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做好危险水域安全防范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内水域组织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整治水域的安全隐患。

岳阳楼公安分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社区民警深入村居,强化宣传教育;要强化危险水域的治安巡逻、安全警示。

区住建局要加强施工现场封闭管理,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区水利局要加强对管辖范围的山塘、水渠、水库、河流等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地段监管,指导街道(乡)加强对危险水域管理,同时将山塘、水渠、水库安全设施建设纳入质量验收范畴。

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指导监督,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纳入街道(乡)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隐患排除工作。

各街道(乡)要组织人员,对辖区桥梁、临水路段、河流、山塘、水渠、水坑、水库等水域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明确辖区内管理单位及个人的主体责任,在辖区主要道口、醒目地段、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警示标牌,宣传普及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开展河长督查行动,设立巡视员或义务监管员,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落实网格管理人员责任,强化防溺水宣传教育,加大巡查力度。

四、加强应急值守

各街道(乡)、区直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要完善防溺水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街道(乡)、社区(村)要建立溺水应急救援队伍,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若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属地街道(乡)和相关部门要迅速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救援,同时做好善后处理和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必要时依法启动司法程序进行处置。

五、强化督导检查

各街道(乡)、区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统筹抓好防学生溺水工作,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监管工作。

区政府将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因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