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111/2022-2000995
  • 统一登记号:YYLDR-2022-01010
  • 发布机构: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22-10-14
  • 信息时效期:2025-12-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楼政办发〔2022〕12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楼区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14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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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LDR-2022-01010

岳楼政办发〔2022〕12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楼区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

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岳阳楼区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岳阳楼区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新时代残疾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助力健康岳阳楼区建设,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国办发〔2021〕50号)和《湖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湘政办发〔2022〕3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在湖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将残疾预防融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民动员、科学施策、依法推进,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格局。强化政府责任,加强跨部门协作,完善防治策略、制度科学和保障政策。落实单位、个人责任,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协同推进残疾预防的工作合力。

人人尽责,共建共享。倡导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把增强公民个人残疾预防意识和能力作为残疾预防工作的基础工程抓紧、抓实。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让残疾预防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养和能力。

系统推进,早期干预。全面实施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三级防控策略,着力推进关口前移,早期干预。针对各阶段主要致残因素采取综合干预措施,推进健康教育、健康守护,提供系统连续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服务。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组织机构、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主要指标处于全国县、市、区前列。

(四)主要指标

列表说明:

领  域

指    标

2025年

残疾预防

知识普及率

1

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

>99%

出生缺陷和

发育障碍致

残防控行动

2

婚前医学检测率

>95%

3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100%

4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5%

5

产前筛查率

>90%

6

目标孕妇无创产前基因检测率

>85%

7

目标孕妇耳聋基因检测率

>85%

8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100%

9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95%

10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5%

11

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率

>85%

12

0-3岁新生儿、高危儿眼底影像筛查率

≥85%

疾病致残

防控行动

13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75%

14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75%

15

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

≥3000

16

以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

>85%

17

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90%

18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8%

19

控制和消除重大地方病的区(街道、社区)

100%

20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

100%

伤害致残

防控行动

21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

比2021年下降20%

22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达到90%

健康服务

促进行动

23

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人数

8人

24

65岁以上失能老人健康服务率

≥95%

25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区(街道、社区)

>80%

26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区(街道、社区)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比率

>70%

27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5%

28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98%

29

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

100%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残疾预防科普知识的宣教行动。

1.建立完善健康科普残疾预防“四个一”工程。一个健康科普资源库(遴选、编辑、出版、推介一批健康科普读物和科普资料),一个健康科普讲师团(组建卫健、公安交通、应急管理、市场管理等各领域专家团队),一个健康科普宣传队(编制一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残疾预防健康科普志愿者宣传队),一个健康科普数据库,确保规范、有效地传播残疾预防知识,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区残联牵头,区卫健局、岳阳楼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教育局等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充分利用相应的场所和时机,面向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主动提供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科普知识,普及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致残防控的科学知识、方法;面向伤病者、残疾人及康复对象监护人,加强康复知识宣传普及,着力提升健康意识和能力;面向重点人群,建立残疾预防科普教育示范基地,提高重点人群的康复意识和能力;加强中小学生的视力筛查、管理。(区残联、区卫健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组织实施重点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效果,持续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爱耳日、爱眼日、世界人口日、预防出生缺陷日、自闭症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防灾减灾日、精神卫生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职业病、国际残疾人日等宣传节点,强化残疾预防法律法规和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公交宣传栏、电话手机铃声、抖音小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和途径,加强残疾预防知识专题宣传,不定期开展线上残疾预防有奖知识答题活动,提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和实效性。选择重点机构、重点场所,开展残疾预防知识讲座。积极推进残疾预防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残疾预防巡展工作,探索建立特殊人群残疾预防共推共建模式,营造广泛参与和积极创新残疾预防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区残联、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牵头,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岳阳楼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局、区文旅广体局、区住建局、区科技工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

1.加强婚前、孕前保健。推广婚姻登记及婚育健康医学检查“一站式”服务。加强对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检查并提出医学意见。加大健康婚育指导力度,指导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科学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场所布局及服务流程,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建设。深入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科学备孕,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等孕前优生服务,推进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区卫健局牵头,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做好产前检查、诊断。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广泛开展产前筛查,加强对常见胎儿染色体病、严重胎儿结构畸形、单基因遗传病等重大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诊断。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等制度,强化区、街道(乡)、社区(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区卫健局负责)

3.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健全新生儿及儿童疾病筛查、诊治和康复救治衔接机制。大力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防治综合工作,规范开展相应免费筛查项目,强化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全面开展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蚕豆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48种遗传代谢病等及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联合听力筛查、早产儿致残疾病筛查和早期干预,逐步扩大致残性疾病筛查病种范围,推进早筛、早治、早康复服务。完善出生缺陷随报和早期干预制度,建立疑似残疾儿童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儿童残疾筛查、评估和康复等数据信息实时更新共享。加强出生缺陷患儿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深入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遗传代谢病、功能性出生缺陷、先天性结构畸形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完善婴幼儿照护体系,加强对家庭和托幼机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的指导,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积极推进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的儿童健康保健水平。(区残联、区卫健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疾病致残防控行动。

1.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构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强化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和个体危机干预服务,加强群体心理危机管理,将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为遭遇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健全心理疏导与危机干预机制,完善户籍残疾人社会心理服务档案并持续更新,通过心理咨询热线、心灵驿站、心理健康工作室及残疾人公共心理服务平台等,做好意外伤害致残等重点人群的个体危机预防服务。加强对抑郁症、孤独症、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症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筛查识别、定期走访、心理健康服务和治疗。(岳阳楼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妇联、区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做好精神障碍患者规范化管理,强化基础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严防精神障碍患者易肇事肇祸事件发生。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完善在册精神障碍患者外出流动报告制度,及时掌控流动信息,防止流浪走失。进一步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体系,做好患者的住院、服药管理,进一步完善以居家托养、日间照料、机构集中托养的三位一体模式,将精神病残疾人托养纳入制度化发展轨道,持续做好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发现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开展信息对比、护送救治、协助寻亲等工作。做好精神障碍患者解锁救助和报病工作,提升检出率和管理率。(区委政法委、岳阳楼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妇联、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戒烟限酒、合理膳食、均衡营养,实施“三减三健”(减油、减盐、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降低患病风险。加强高血压、糖尿病、骨质疏松等慢病患者规范化管理,做好并发症筛查及干预。做好癌症患者筛查和早诊早治,优先做好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慢性病医防综合管理,拓展个性化服务。持续开展脑卒中等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项目。着力做好防盲治盲、综合防控少年、儿童近视,提高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推进防聋治聋工作,实现听障儿童助听早期干预。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发挥好体育健身在主动健康干预、慢性病防治和康复中的作用,加快促进全民健身与残疾人康复体育深度融合,提高群众生命质量、健康长寿。(区卫健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文旅广体局、区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继续将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致残性传染病疫苗接种率维持在高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安全有序实施预防接种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控,做好传染病报告及患者医疗救治。坚持“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防残”原则,全面开展麻风病症状监测,加大麻风病早期发现力度。规范麻风病例联合化疗、麻风反应等诊治,全面预防残疾发生。实施重点地方病监测全覆盖,持续消除碘缺乏病、氟骨症、血吸虫病等重大地方病致残。(区卫健局负责)

4.加强职业致残防控。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完善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机制。做好重点行业职业健康管理,监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加强重点人群职业健康保护,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加大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力度,落实防尘、防毒、防噪声、防辐射等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降低劳动者接触职业危害水平。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体系,加强严重致残职业病患者救治,减少尘肺病、职业中毒、噪声等职业病致残。(区卫健局牵头,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应急局、区总工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伤害致残防控行动。

1.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坚持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拍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创新推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防患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持续改善工矿商贸行业劳动条件,狠抓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人数下降20%,抓好事故伤害,预防工伤致残。加强对客运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完善消防安全设施,提高防范火灾能力。(区应急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总工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增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预测预警能力,强化道路运输指挥调度、路面管控、应急处置,落实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性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持续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查处酒后驾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旅游包车、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营运车辆、校车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和责任倒查制度。加强道路交通事故伤者救援渠道和救治网络建设,减少交通事故致残。(岳阳楼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科技工信局、区应急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广体局、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完善儿童伤害预防工作网络,开展包括提升家长(看护人)看护能力安全教育,推广“四安全”儿童伤害综合干预模式,积极开展针对儿童溺水、道路交通伤害、跌落、烧烫伤、中毒、暴力等风险的安全教育,强化家长监管责任,培养儿童避险意识,加强对玩具、电子产品的监管和管理,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确保儿童安全。进一步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老年健康保障工程,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防预体系,强化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推广老年人友好环境建设,鼓励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推进养老机构无障碍改造与建设,整改存在跌倒风险隐患。(区教育局、岳阳楼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防治体系,探索推进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工作机制,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加强社区、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工厂企业、商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灾害防御,提高突发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依托现有资源,推动建设应急救援医疗平台,提高突发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效果,完善应急医疗技能实战训练、救援人员康复治疗技能培训、医疗救援装备储备等。大力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自然灾害防控知识,大力开展群众性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救灾的自我防患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区应急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分级管理制度,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聚焦突出问题,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现代化,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管工作。全面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推进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建设,严历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安全风险主动监测机制,及早发现并处置质量安全隐患。(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系统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筑牢水环境安全防线。加强乡(村)供水工程设施配套建设,提升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实施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提高城乡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能力和水平。加强城市供水出水水质监测,推动城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保障城市供水质量安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化固定源和移动源综合整治,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加强噪声污染治理,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减少饮用水、空气、噪声等环境污染致残。(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康复服务促进行动。

1.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1)加强康复医疗服务。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21〕19号)。健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借助医疗集团、远程医疗等形式完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完善康复医疗服务指南和技术规范,规范临床康复医疗服务行为。探索建立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模式,积极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中医康复设备,重视中医康复早期介入,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质量。积极发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将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残联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基本康复服务。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全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调查,定期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与服务状况。持续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落实《岳阳楼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康复服务档案,包括需求评估及结果、康复方案、康复过程及效果描述等相关材料;规范机构评审实地勘察、机构负责人演示及现场答疑、现场听课、查阅服务档案及相关材料等机构评审环节;加强行业管理部门和残联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加强残联与定点机构、定点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代理人)的双协议管理。加强和规范数字人民币应用。进一步完善以社区为阵地、家庭为依托,以专业评估转介和康复咨询服务为纽带,将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托养、辅助器具、无障碍环境及文体等服务全方位下沉基层社区,不断满足残疾人个性化服务需求的社区康复服务模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康复服务新体系。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推动出台《岳阳楼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

开展辅助服务提升行动。修订出台残疾人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定期更新辅助器具补贴目录。建立完善辅助器具购置网上交易平台,完善辅助器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辅助器具借用服务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市民提供基本和常用辅助器具借用服务,同时结合市民需求和辅助器具产品更新方向,提供部分智能、高端辅助器具租赁借用服务。(区残联、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推进“医教康”一体化家庭康复服务。依托实践、教学协同发展的医教康联合体,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教研指导,借助高校教学资源、医院康复服务实践经验,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促进康复教学科研成果转化。优化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残疾儿童居家康复项目,推动社区(村)家庭康复知识普及教育,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效果评价与质量监控,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区残联牵头,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长期照护服务。完善居家、社区(村)、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改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努力延缓残疾发生、发展。落实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强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推动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将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目录。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托养制度衔接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无障碍城市建设。持续推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社区(村)、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等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完善无障碍城市建设督导验收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无障碍督导,定期评估实施效果。推行出行和生活无障碍。开发无障碍社区(村)建设标准,加快推进无障碍社区(村)建设和改造,完善社区(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服务功能,为有需要者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便利。推进信息和服务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无障碍试点,推动文化场馆、电影院、儿童医院等服务机构开展无障碍展览、观影、医疗服务等。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及政务服务自动平台等自助公共服务设施的信息无障碍改造。(区住建局、区委网信办、区科技工信局、区文旅广体局、区残联)

三、创新项目

(一)残疾预防技术创新项目。

1.应用“互联网+”技术,提升残疾康复服务可及性。

(1)互联网+居家康复服务。以专业康复机构、团队为依托,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有功能障碍的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在线功能评估、家庭康复训练、护理等指导服务。

(2)互联网+辅助器具服务。以专业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团队为依托,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为有功能障碍的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线上辅助器具申请、咨询、评估、指导服务。

2.应用分子诊断、人工智能诊断等技术,提升致残性疾病早期发现能力。

(1)基因检测。通过基因检测技术,为育龄夫妇提供耳聋基因检测和遗传咨询服务,预防先天性听力残疾。采用新一代高通量测序技术,结合生物信息分析,为孕产妇提供染色体非整倍体检测,为孕产妇知情选择提供科学依据,预防先天性智力残疾。

(2)眼底影像社区筛查。以社区(村)服务中心为依托,通过多模态眼底成像分析技术,为高风险人群提供多模态眼底影像筛查,早期识别致残性眼病、预警致残性慢性病,防控致盲。

(二)残疾预防制度创新项目。

1.婚前医学检查促进政策。制订政策,通过加强宣传,推广婚前检查“一站式”服务,开展免费婚检等,加强婚前保健,提升婚前医学检查率。

2.残疾人健康促进政策。制订政策,通过将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促进相关医疗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合理就医便利;加强残疾妇女健康和残疾人生殖健康服务等,提升残疾人健康服务总体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行动方案,建立区残疾预防工作联席会制度,指导全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通报情况,开展调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残疾预防行动方案,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保障工作条件,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实现各项任务目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所承担的残疾预防工作任务纳入重点工作安排,逐项抓好落实。(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区残疾预防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咨询、评估、宣教等任务,为本方案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加强残疾预防科技攻关、示范应用,针对残疾预防重点难点,结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以及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等给予支持。强化残疾预防信息支撑,推动残疾预防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确定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单位,加强监测,探索经验,开展残疾预防新技术示范应用。(区教育局、岳阳楼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考核评估。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任务指标年度监测,及时收集、分析反映相关任务落实情况的数据和信息,区政府残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及终期评估、通过评估了解掌握本方案实施进展情况,系统分析评价目标服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区政府残工委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做好本单位残疾预防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区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加强舆论宣传,介绍实施本行动方案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帮助社会各界了解掌握核心内容,鼓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支持实施,及时宣传报道实施进展、阶段性成效,做好经验交流分享,为推进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区残联、区卫健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科技工信局、岳阳楼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广体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