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军分区司令员刘亚兵大校就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答记者问
来源:岳阳日报   2014-02-27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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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岳阳市召开了2014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任务部署会,全市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已全面启动。为更好地调动广大适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的积极性,营造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良好氛围,近日,记者就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有关问题采访了军分区司令员刘亚兵大校。

问:为什么每年都要开展民兵组织整顿工作?

民兵组织整顿,主要是对民兵的组织、思想、作风进行整顿,简称民兵整组。它是保证民兵组织健全、开展民兵活动、纯洁民兵队伍、加强民兵管理教育,促进民兵工作落实的一项根本性措施。

问:今年我市民兵整组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今年我市民兵整组工作于3月20日前完成,大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计划准备(2月20日前)。市、县、乡三级同步展开潜力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统一各类表册资料样式,为抓好年度民兵整组奠定基础。第二阶段,部署任务(2月21日至25日)。市、县、乡三级召开民兵整组工作会议,部署整组工作任务,组织业务培训。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月26日至3月16日)。在落实兵役登记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军事机关下达的基干民兵调整组建任务和整组要求,调整民兵组织和布局结构,搞好选兵配干,组织入队宣誓,清点装备器材,集结点验民兵,修订有关制度,抓好基层阵地建设。第四阶段,总结验收(3月17日至3月20日)。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实施的方式,进行民兵整组总结验收,整理上报民兵整组工作总结和数据资料。

问:我市后备力量主要包括哪几类?

答:我市后备力量主要包括:现役部队预编人员、预备役部队、民兵和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为有效避免力量重叠、任务交叉,要按照现役部队预编人员、预备役部队、基干民兵和国防动员专业队伍的先后顺序,落实编组。

问:哪些人员应当参加民兵组织?

答:《兵役法》第六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凡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确定编入民兵组织的,应当参加民兵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吸收十八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三十五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

问:民兵组织是如何分类的?

答:民兵组织分为基干民兵组织和普通民兵组织。基干民兵组织是民兵组织的骨干力量,主要由退出现役的士兵以及经过军事训练选定参加军事训练或者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未服过现役的人员组成。基干民兵组织可以在一定区域内从若干单位抽选人员编组。普通民兵组织,由符合服兵役条件未参加基干民兵组织的公民按照地域或者单位编组。

问:基干民兵的编组对象有哪些?

答:以下四类人员列入基干民兵编组对象:1、18-28岁退出现役确定服预备役的士兵;2、18-28岁经过军事训练和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3、18-28岁经过初检初审合格且在位率较高的适龄公民;4、18-35岁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

问:哪些人员应参加兵役登记?

答:《兵役法》第二章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通过登记,掌握适龄公民的数量、质量和分布状况,为征兵工作和后备力量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兵役登记时,应对18-35周岁符合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进行全面登记。对18-22周岁的男性公民(大学专科、本科分别放宽到23、24周岁),在组织登记时应对其进行初检初审,为征兵工作做准备;对23-28周岁的男性公民,登记时应重点掌握其在位情况,为确定基干民兵编组对象打基础;对29-35周岁的男性公民,主要登记其基本信息,明确其服役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