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合并、调整、取消一批 权力清单项目的通知(岳楼政发〔2018〕33号)
来源:区政府办文秘室   2018-08-29 10:25
浏览量:1 | | | |

岳楼政发〔2018〕33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新增、合并、调整、取消一批权力清单项目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和《国务院审改办 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审查,现决定新增权力清单项目2项,合并权力清单项目4项,调整权力清单项目20项,取消权力清单项目29项。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新增、合并、调整、取消权力清单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精简审批流程,将变更后的权力清单项目的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和示范性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和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居民群众监督。

以前公布的权力清单项目与本通知公布的权力清单项目不相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新增的权力清单项目目录

2.合并的权力清单项目目录

3.调整的权力清单项目目录

4.取消的权力清单项目目录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4日


附件1

新增的权力清单项目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事项类别

实施机关

法律依据

1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

行政确认

区农林水务局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规范》(农质安发〔2011〕23号)

2

政府购买服务成本监审

其他行政权力

区发改局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成本监审工作试点方案》第五点、《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湘财综〔2017〕42号)第四条、《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成本监审技术规则》(湘成调〔2018〕3号)第四条


附件2

合并的权力清单项目目录

序号

原项目名称

事项类别

实施机关

法律依据

现项目名称

1

省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及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初审

审核转报类

区工信局

《湖南省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科技经费监督管理办法》

省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及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初审

2

省级工业新产品项目初审

审核转报类

区工信局

3

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宗教院校以及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区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六十九条

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处罚

4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区民宗局


附件3

调整的权力清单项目目录

序号

原项目名称

事项类别

实施机关

法律依据

现项目名称

调整事项

1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违规处罚

行政处罚

区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六条

法律法规调整

2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规处罚

行政处罚

区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调整

3

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督

其他行政权力

区司法局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3号)第六十四条

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

更名

4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

行政监督

区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十四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法律法规调整

5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行政奖励

区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四十五条

法律法规调整

6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年度检查的初审

审核转报类

区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7号)第三十一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年度检查的初审

更名

7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执业证年度注册的初审

审核转报类

区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二条

法律法规调整

8

省节能及工业循环经济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审核

审核转报类

区工信局

“制造强省”及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初审

更名

9

成立、变更、注销宗教团体审批

行政许可

区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 第七条

法律法规调整

10

筹备设立(改建、扩建、新建、异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行政许可

区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法律法规调整

11

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区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六十四条

法律法规调整

12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违背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违规接受境内外捐赠的,拒不接受行政管理机关监督管理,管理制度不健全,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区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六十五条

法律法规调整

13

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活动的,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区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七十条

法律法规调整

14

违规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区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七十二条

法律法规调整

15

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教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区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七十三条

法律法规调整

16

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和变更登记

行政确认

区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二十四条

法律法规调整

17

对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处罚

其他行政权力

区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六十二条

法律法规调整

18

价格认证鉴定

行政确认

区发改局

《湖南省价格认定行为规范》(湘政办发〔2015〕993号)

价格认定

更名

19

价格成本调查和政府定价成本监审

其他行政权力

区发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二条,《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七条,《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第七条,《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8号令)

价格成本调查

法律法规调整

20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行政许可

区发改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4号令第三条

法律法规调整


附件4

取消的权力清单项目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事项类别

实施机关

法律依据

1

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区民政局

《民政部关于做好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180号)

2

设立养老机构审批

行政许可

区民政局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第八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住所在市辖区的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

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区交建局

市局职能上收,岳楼办〔2016〕11号“三定方案”中无此职能

4

违法未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区交建局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修订版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2017年3月15日发布(财税〔2017〕18号)文件,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同时废止财综〔2017〕77号文件

5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返退

行政征收

区交建局

6

生产、建设施工单位未缴纳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区交建局

7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区交建局

由于楼区推二进三,工业企业迁出楼区,也没有新的工业用地给企业,无新企业注册楼区也无备案

8

对公证员和公证机构的监督

行政监督

区司法局

《司法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17〕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第七条

9

公证机构的设立、变更名称、负责人、办公场地的初审

审核转报类

区司法局

10

公证员任职、免职、变更执业机构的初审

审核转报类

区司法局

11

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区工信局

市局职能上收

12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由管理节能部门责令改正及处罚

行政处罚

区工信局

市局职能上收

13

用户用电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区工信局

市局职能上收

14

盗窃电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区工信局

市局职能上收

15

责令强制拆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砍伐或者清除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行政强制

区工信局

市局职能上收

16

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核准及超高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核准

审核转报类

区工信局

市局职能上收

17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区农林水务局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

18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开发补偿费

行政征收

区农林水务局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67号)

19

淡水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

行政征收

区农林水务局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4〕101号)

20

征收植物类相关检疫费

行政征收

区农林水务局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4〕101号)

21

宗教活动场所筹建管理

其他行政权力

区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二十五条

22

建议取消宗教教职人员身份

其他行政权力

区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七十三条

23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的监管

其他行政权力

区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三十一条

24

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含有民族宗教内容的、印刷超过3000册的、跨地区印刷的除外)

行政许可

区文体新局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十八条,市局未下放

25

注册资本500万以下的包装装潢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及其申请兼营、变更、合并、分立审批

行政许可

区文体新局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七条,市局未下放

26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区文体新局

《电影管理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令第六批取消和调整权力清单项目的通知》,市局未下放

27

承担行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性单位的培训班收费管理工作

其他行政权力

区发改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湘财综〔2017〕16号)

28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

行政征收

区发改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

29

律师事务所设立、年度检查考核的初审

审核转报类

区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3号)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