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食药监局在辖区内开展打击购销“回收”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重点对医院周边的个体药店、连锁门店及民营医院、个体诊所进行检查。以药品购进渠道为重点检查环节,以索证索票,核查票、账、货相符为重点检查内容,坚持查清问题来源,治理和铲除非法张贴、传播收购药品广告和信息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回收药品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严格规范药品购销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目前区食药监局已对126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对12家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阴凉储存药品未放置在阴凉药品区、温湿度监测设备未按国家规定校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分区分类陈列、药品与非药品未分区分类陈列等违规行的药品经营企业责令整改,同时对9家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销售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的企业立案查处。